第三方向CCOF报告污染产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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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这一报告政策是为了保护有机认证和有机产品在市场上的完整性。雷竞技电脑网页本政策适用于所有种植、处理、加工、经纪、市场、零售或以其他方式销售有机产品的业务,无论是否认证。

报告程序

任何经ccof认证的企业,如果发现自己种植、处理、加工、代理或销售的有机产品被违禁物质污染,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以书面形式提交以下项目通知CCOF:
  • 受污染产品的类型(如适用,包括品种)
  • 产品的来源,包括该来源的认证机构
  • 产品的批号或其他识别标志(如有)
  • 如已知,受污染产品的数量
  • 违禁污染物的名称,如果知道的话
  • 违禁物品的数量,如果知道的话
  • 污染知识的基础(食品安全检测、观察等)
  • 如果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本身以及有关采样协议和监管链的任何信息
  • 有关污染的可能来源或原因的任何信息
  • 产品已销售给谁(如适用)
  • 任何与情况相关的附加信息
  1. 告知产品供应商(如果有)污染情况,包括上述所有信息。

  2. 将上述所有信息告知受污染产品供应商的认证机构。如果原始来源或下游处理者(种植者、加工商、经纪人等)由CCOF以外的认证机构认证,则CCOF认证的操作应直接通知该认证机构报告污染情况。

如果第三方将阳性残留分析作为污染证据提交给CCOF, CCOF可能会要求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额外信息,以帮助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更多的调查措施。

  1. 一份调查报告,包括以下收集样本的细节:
  • 谁收集的
  • 领取日期
  • 抽样方法
  • 观察周围区域(场地或设施)
  • 监管链文件
  • 所使用的分析筛的类型(MRL vs.单筛)
  • 采集人已经或者正在提交样本的其他调查跟踪
  • 照片(如已拍摄)

2.来自零售商、加工者、加工商、批发商、分销商或其他采后处理来源采购的产品的可追溯性文件,以及追溯产品到供应商的接收文件。

3.第三方向客户发出的任何书面信函,和/或可能采取的与CCOF调查相关的计划行动的任何信息。

然而,当从第三方得到结果时,CCOF仍将进行调查,试图确定污染源在宣布产品不适合有机销售方面,我们可能会选择不这样做,这取决于第三方提供了多少信息,以及这些信息是否具有结论性。CCOF可自行决定进行现场调查。

如果污染是由于直接使用违禁材料或混合,或检测显示违禁材料的含量超过该特定作物或商品的EPA容许容许量的5%,则现有的产品库存绝对不能以“有机”的名义出售。该产品可以销毁,捐赠,或重新贴上标签(如果适用),并作为非有机销售,如果其他合法的话。必须保留足够的记录,以验证产品不是作为有机产品出售的。污染水平高于非有机产品所允许的水平的产品可能会受到食品安全召回。

加工、代理或销售作为“有机”的产品,在后来的测试中发现被违禁物质污染,只要加工者、经纪人或卖家在处理产品时不知道这种污染,就不会导致不合规。如果检测是由下游买家执行的,客户不得将现有库存作为有机产品出售,除非客户执行的额外测试表明产品上的污染水平低于EPA容忍的5%。

任何经营者在明知不符合有机认证要求的情况下,将产品标识、销售或代表为“有机”产品,可能会受到不超过本标题§3.91(b)(1)规定金额的民事处罚。雷竞技电脑网页§205.662 (g) (1)

背景

作为食品安全或其他协议的一部分,加工业、中间商和零售商等农场下游业务更频繁地对有机产品进行农药残留采样。CCOF认为,告知所有已知的下游买家这一情况符合认证运营和消费者的最大利益。在有机产品上发现违禁物质的任何情况下,CCOF都必须进行调查以确定污染源。上述规定的程序将允许进行此类调查,并允许相关方和认证机构确保市场上有机产品供应链的完整性。

管理参考文献

7 CFR§205.100必须认证的内容。

(c)任何下列作业:
(1)明知产品是有机产品而销售或贴上有机标签的,除非符合该法案的规定,否则每次违法行为将受到不超过本标题§3.91(b)(1)中规定的金额的民事处罚。

7 CFR§205.102术语“有机”的使用。

任何以“100%有机”、“有机”或“由有机(特定成分或食物组)制成”的形式出售、标签或代表的农产品必须:
(a)按照§205.101或§205.202至205.207或§205.236至205.240规定的要求以及第205部分的所有其他适用要求生产;而且
(b)按照§205.101或§205.270至§205.272规定的要求以及本part 205的所有其他适用要求进行处理。

7 CFR§205.400认证的一般要求。

任何人士如欲根据本部规例获得或维持有机认证,必须:雷竞技电脑网页
(f)立即通知认证机构有关任何:
(1)在任何场地、生产单位、场地、设施、牲畜或作为经营活动一部分的产品中使用(包括漂移)违禁物质;而且
(2)认证业务或认证业务的任何部分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其遵守《法案》和本部分规定。

7 CFR§205.671禁止有机销售。

当残留检测检测到违禁物质的水平超过环境保护局对检测到的特定残留或不可避免的残留环境污染的容忍度的5%时,农产品不得销售、贴上标签或以有机生产的形式销售。署长、适用国家有机计划的主管国家官员或认证代理人可以对被认证的操作进行调查,以确定禁用物质的原因。